一、山西省祁县教育局直属高中学校2024年校园招聘16名教师公告
为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到晋中市祁县教育局直属高中学校任教,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升直属高中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山西省《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3]88号)等政策规定和要求,结合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下达的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拟通过校园招聘方式为祁县教育局直属高中学校招聘教师16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高中教师16名,具体招聘岗位见附件1(《晋中市祁县教育局直属高中学校2024年校园招聘教师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3年3月26日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身心健康;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四)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等院校2024届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能够在2024年7月底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所学专业须符合所报岗位对应专业的要求(具体见附件1)
(五)须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具有与报考岗位学科相符的高级中学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考试通过,但未领取到证书者,必须出具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六)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获得院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
(七)有下列情形者不得报名
1.公费师范生、定向生、委培生。
2.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4.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6.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上述招聘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如有不符合条件者一经发现随时取消资格。招聘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日期。
四、聘用人员待遇
(一)聘用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公积金、职业年金等待遇。
(二)符合晋中市人才补贴政策的人员,可以享受晋中市生活补贴、学费补贴、购买住房补贴、科研经费补贴等人才补贴待遇。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晋中市祁县教育局制定校园招聘实施方案,报县人社局初审、市人社局备案后,在祁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ixian.gov.cn/)、晋中市人社局官网(https://rsj.sxjz.gov.cn)、晋中市教育局官网(https://jyj.sxjz.gov.cn/)及有关高校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对招聘工作有关事项进行广泛宣传。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校园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方式进行,不受理他人代报。
1.报名时间
2024年3月31日至2024年4月1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2.报名地点
(1)太原理工大学(山西晋中)
具体地址:太原理工大学明向校区学生活动中心二层
(2)山西大学(山西太原)
具体地址:山西大学坞城校区文灜苑五层报告厅(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坞城路92号)
(3)山西师范大学(山西晋中)
具体地址:山西师范大学北区2号教学楼一层报告厅
(4)太原师范学院(山西晋中)
具体地址:太原师范学院陶诗园(如下雨,请到三行楼下沉广场报名)
3.报名及资格审查提交材料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山西省晋中市祁县教育局直属高中学校2024年校园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毕业证(专科、本科、研究生等各阶段均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在有效核验期内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未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毕业学校开具的学历(含学位)证明(需说明入学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是否可如期毕业及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本科和研究生在读期间学业成绩单、获奖证书、学生干部证书、教师资格证(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出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2寸红底免冠照片3张。
4.报名及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校园招聘岗位中的1个岗位进行报名,报2个及2个以上岗位者视为报名无效。报名人员须认真填写并提前打印1份《山西省晋中市祁县教育局直属高中学校2024年校园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提前准备好报名和资格审查应提交的各类材料。
(2)现场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其中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所填写的教师资格证学科应当与报考者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书上所载明的学科完全一致,报名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毕业证书(或学籍备案表、毕业学校出具学历证明)上所载明的专业完全一致。
(3)资格审查通过的后发放准考证(具体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参加面试、笔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笔试和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等通过电话通知,请务必保持联系畅通。
研究生报考人数与各招聘岗位的招聘数之比不达5:1的只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即为其考试综合成绩;报考人数与各招聘岗位的招聘数之比达到5:1的增加笔试环节,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5倍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员,其考试综合成绩=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60%。
面试成绩、笔试成绩、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1.面试
面试采取面对评委讲课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教育教学技能、专业知识与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时间15分钟,面试采用百分制,成绩70分及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直接淘汰。面试工作关键环节将全程录像。面试结束后,当天在考点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使用教材版本(考生自备):
数学:选择性必修第二册人民教育出版社A版
英语:选择性必修第三册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
物理:选择性必修第三册人民教育出版社
化学:选择性必修3(有机化学基础)人民教育出版社
生物:选择性必修3(生物技术与工程)人民教育出版社
地理:选择性必修3(资源、环境与国家安全)湖南教育出版社
思想政治:选择性必修3(逻辑与思维)人民教育出版社
2.笔试
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5倍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员。
笔试科目为教师公共基础知识,内容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新课程理念、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堂教学设计与分析、班级管理等。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考试时间为90分钟,笔试总分为100分,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校园招聘岗位的计划招聘数等额确定体检及考察人员。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如出现参加笔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计划录用人数而未形成竞争的,考生笔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察。
(四)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祁县教育局直属高中学校招聘工作领导组组织实施,有关事宜在报名高校网站发布或电话通知考生。
1.体检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不按规定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单位提交复检申请,招聘单位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招聘单位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2.考察
考察内容要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全面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要对所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个人征信等进行调查核实。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最多递补2次)。
(五)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
在祁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ixian.gov.cn/)公示7个工作日,接收社会监督。
公示拟聘人员信息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就读高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层次、预计毕业时间,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等信息。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晋中市祁县教育局负责将直属高中学校拟聘人选报县人社部门批复备案,按照规定与拟聘人选先行签订三方协议,待毕业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聘用人员须签订《服务教育协议书》,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5年之内不得办理调动及辞职手续;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直接解除聘用。如在试用期内发现聘用人员患有癫痫、精神疾病等体检中不易查出的疾病及其他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疾病,取消聘用。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将不予聘用。
六、严肃招聘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力度。县人社部门通过现场巡视加强对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特别是笔试、面试环节的监管力度。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七、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祁县教育局、祁县人社局。
政策咨询:0354-5227013(县教育局)
0354-5220026(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0354-5222009(纪检监察组)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重要提醒:
1.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校园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原因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2.请考生随时关注祁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ixian.gov.cn/)和有关高校校园网官网通知,并且保持联系方式的畅通,因考生自身原因导致联系中断,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3.本次校园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个人和机构组织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凡社会上举办的各类校园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二、天津市河北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224名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满足教育教学工作需求,按照国家及天津市有关文件规定,河北区教育系统2024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2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天津市河北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
二、招聘岗位
详见《2024年天津市河北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三、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应届毕业生是指2024届高校毕业生,2022、2023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退役士兵是指具有我市户籍且由本市应征入伍,服役满两年(含)以上,光荣退出现役的士兵,不包含已按有关规定安置工作或自动放弃安置工作资格的退役士兵。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终身从事教育的志愿。
3.应聘人员具有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年龄应在25周岁及以下(1998年4月7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及硕士学位,年龄应在30周岁及以下(1993年4月7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博士学位,年龄应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4月7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以辅修专业(双学位)报考的人员,应取得国家教育部门承认且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核验的辅修专业(双学位)证书(证书上必须注明专业);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所学内容要与专业需求相一致,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为准。
温馨提示:研究生学历考生报考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学位要求为“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岗位,研究生所学专业不符,本科所学专业及毕业证类别符合岗位要求,且具有本科阶段的毕业证及学位证,年龄在25周岁及以下的,可以凭本科专业报考;研究生学历考生报考学历要求为“研究生”、学位要求为“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岗位,如果研究生所学专业不符,不可以凭本科专业报考。
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等。
按照《市人社局关于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事项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1]83号)文件要求,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大学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6.报考教师岗位的需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7.报考财务岗位的,需具有助理会计师(初级会计)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8.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9.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的人员;
5.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6.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7.现役军人;
8.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9.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10.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11.有精神病史的人员;
12.参加过邪教组织的人员;
13.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根据批准的招聘方案,统一制定招聘公告,报考人员从2024年3月26日在下列网站查询:
北方人才网:http://www.tjrc.com.cn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tjtalents.com.cn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http://www.tjhb.gov.cn
(二)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
本次招聘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均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上进行。
1.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4月7日9:00至4月12日16:00
审查时间:2024年4月7日9:00至4月13日16:00
笔试缴费时间:2024年4月7日9:00至4月14日16:00
报名期间,每名考生只能报考河北区教育系统一个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审查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缴费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1:3,未达到该比例的,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报名岗位不能开考,且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完成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改报时间:2024年4月16日14:00至16:00。
2.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
报名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负责网络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的技术支持及具体实施工作,保障网络的安全及正常。
3.缴费
笔试考务费:每人45元,逾期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
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低保证(复印件)和户口本,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经审核确认后,在缴费期间内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办理时间:2024年4月14日9:00至16:00,办理地点: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兴华一支路5号301室)。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在笔试、面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少任一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
报考教师岗位的考生,笔试科目为:《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其中,学科专业知识占80%,教育综合知识占20%),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从事教育相关工作应具备的理论知识和职业素养。
报考辅导员岗位的考生,笔试科目为:《辅导员综合知识》,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从事辅导员相关工作应具备的理论知识和职业素养。
报考财务岗位的考生,笔试科目为:《财务综合知识》,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从事财务相关工作应具备的理论知识和职业素养。
报考保健医生岗位的考生,笔试科目为:《医学综合知识》,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从事医学相关工作应具备的理论知识和职业素养。
报考食品安全管理岗位的考生,笔试科目为:《食品安全综合知识》,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从事食品安全管理相关工作应具备的理论知识和职业素养。
报考计算机信息化技术类人员岗位的考生,笔试科目为:《计算机综合知识》,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从事计算机相关工作应具备的理论知识和职业素养。
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试题由市级专业考试机构统一命制。
笔试时间:2024年4月27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24年4月25日9:00至4月27日9:00。
报考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不再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公布笔试成绩,报考人员请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相关信息(不再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5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5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2.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方式
进入面试的考生,按照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上发布的资格复审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对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本人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在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由于上述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请考生在招考期间保持电话畅通。请考生按照规定时间提前准备相关材料。
资格复审须提供如下材料:
(1)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正反面打印并签字);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首页和本人页,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需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
(4)岗位条件要求具备教师资格证,需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5)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携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研究生学历需同时携带本科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复印件及同时携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以辅修(双学位)专业报考的考生,需同时携带辅修(双学位)专业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复印件及同时携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2024届毕业生,需携带毕业生推荐表(加盖院系公章)原件及复印件,办理入职手续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2]99号),应届毕业生学历证、学位证实施“容缺后补”机制,如到报到环节仍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6)报考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入党时间须为2024年4月7日前,并需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加盖党支部章的证明材料一份;
(7)岗位招聘条件明确要求其它证件的,要提供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资格复审时,以上材料的复印件请按顺序叠放上交存档备查,不再退回。
3.面试
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1)天津市第二中学岗位面试
天津市第二中学岗位包括中学思政教师1岗、中学体育教师1岗、中学体育艺术教师和中学数学教师1岗。
天津市第二中学岗位面试分两个阶段进行,详细内容在公告发布网站另行通知。
面试第一阶段:
考试内容:学科教师(不含体育教师和体育艺术教师)内容为模拟授课及现场答辩,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实际教育教学能力,考生须进行现场模拟授课并回答综合素质的相关问题,考官根据模拟授课及答题情况给出分数,满分为100分。体育教师和体育艺术教师内容为技能展示及模拟授课,满分为100分。
成绩计算:分数由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第二阶段面试的人员。如参加面试人员未达到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以实际参加面试人员为准。未参加第二阶段面试人员,面试第二阶段成绩记为0分。
面试第二阶段:
学科教师进班授课。应聘人员根据授课内容,面向学生群体现场教学,由考官根据教学情况给出分数,满分为100分。
学科教师岗位面试两个阶段成绩按5:5的比例进行加权计算面试总成绩。
(2)其他岗位面试
教师岗位面试采取模拟授课+结构化面谈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和职业素养;保健医生、财务岗位、食品安全岗位、辅导员岗位、计算机信息化技术类人员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职业素养、应急应变能力等。试题由市级专业考试机构统一命制。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60分,面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达不到及格线的,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成绩发布方式: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
4.总成绩的核算与发布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报考天津市第二中学岗位,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并列的,以面试第二阶段成绩高者优先。
面试结束5个工作日内,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总成绩及相关信息(不再另行通知)。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付,体检时间、地点将通过报名网站以公告的形式另行通知。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招聘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质疑的,可以在接到结果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复检费用均由应聘人员自理。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主要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发函等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考察,或其他情形导致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按照《市教委关于开展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津教人函[2023]19号)要求,拟聘用教职员工将会进行准入查询工作。拟聘用人员经查询发现有丧失教师资格信息和在撤销教师资格期限内的,不得聘用为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拟聘用人员经查询发现有《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规定情形的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得聘用。
(六)公示
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后,在北方人才网、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和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网统一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报名序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
(七)报到和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由于考生自愿放弃或其他情形导致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一)2024年天津市河北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和上级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河北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文件规定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回避。
(三)对提供虚假材料、考试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应聘资格;对违反招聘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四)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咨询电话:022-26288256
网络咨询电话:022-28013603、28013570、28014067
监督电话:022-26217738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 14:30-17:00
六、其他问题
受聘人员纳入事业编制,工资福利及待遇按照国家、我市规定的标准执行。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本次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因不可抗力因素,需要调整招考工作的,调整后信息将通过发布公告的网站发布,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招聘提示:在招考期间,请报考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的畅通。
三、新疆师范大学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一、单位简介
新疆师范大学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建设的师范院校,其前身是乌鲁木齐第一师范学校和新疆教师培训部,1978年12月经教育部批准设立,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国家第一批新设立的高校之一。学校于1993年获得硕士单位授权,2013年获得博士单位授权,2023年获批化学、民族学2个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沐浴着党的阳光雨露,经过45年的发展,学校已形成包括普通本专科生教育、研究生教育、基础教育、成人继续教育、留学生教育和预科教育在内的完整的教育体系。学校教学区占地面积2435亩,现有6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1个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点,17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4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67个本科专业,学科专业覆盖了11个学科门类。
学校现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6人、国家级重大人才项目2人,自治区天池特聘教授14人、小组团援疆团队2个、柔性援疆专家人才3人、天山领军人才2人、天山英才18人、天池百人4人、天池博士60人,省部级教学团队1个。自治区级教学名师14人、自治区级教学能手13人。
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始终以“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为己任,为新疆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教师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当前,学校紧紧围绕“聚焦立德树人,建设一流师范”的办学定位,结合“文科有优势、理科上水平、术科出精品、工科有突破”的现阶段发展思路,以“打造新文科、新工科铸就新师范”全力推进高质量发展,奋力向一流师范目标迈进。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执)业资格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情见《新疆师范大学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7.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8年3月25日(含)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3年3月25日(含)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是指1978年3月25日(含)后出生,具体年龄要求详见《岗位表》;
8.应聘人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公布的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
9.具有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
10.往届和应届毕业生均可报名,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未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11.各岗位专业要求请参考《2018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附件3);
1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2)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5)参加“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6)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7)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三、公开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程序主要有: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26日12:00至2024年4月12日18: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具体方法请查阅《考生报名指南》(附件4),并登录新疆师范大学人才招聘系统(http://zp.xjnu.edu.cn)进行报名。
3.应聘人员须按照毕业证注明的专业名称,对应《2018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附件3),选择符合自身学历、专业条件的岗位报考。每名应聘人员只有一次报名机会,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报名成功则不能更改。凡岗位有设置三级学科专业的,应聘人员须自行对照代码册与目录,选择符合自身所学专业要求的岗位报考。因填报信息虚假、错误理解招聘条件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4.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及聘用资格。
5.报考人员对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有疑问的,可咨询新疆师范大学人事处。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为2024年4月13日12:00至2024年4月18日12:00。学校按照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依照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时的资格初审仅限于2024年4月12日18:00前注册并提交有效报名材料的人员,资格初审时间结束后还未按照系统退回意见重新提交材料的视为无效报名。
2.报名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将在新疆师范大学官网(www.xjnu.edu.cn)“通知公告”栏目公布。
3.同一岗位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得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有关规定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三)考试考核
根据《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新人社发[2013]141号)所有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面试根据招聘岗位特点,采取结构化面试、现场答辩、试讲、情景模拟和实际操作等形式中的一种或几种相结合方式开展,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分数由高到低的原则进入下一环节,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我校2024年公开招聘笔试与面试方式如下:
1.专任教师岗(BZ24001至BZ24008)和实验教师岗(BZ24009至BZ24012)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30%,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70%。
2.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专职辅导员岗位)(BZ24013、BZ24014)、专职辅导员岗(BZ24015、BZ24016)和教辅岗位(BZ24017)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60%。
3.笔试、面试工作的具体安排待资格审查(笔试)工作结束后,在新疆师范大学官网发布。
(四)体检
1.体检工作由新疆师范大学组织实施。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新疆师范大学组织确定体检人选在三甲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新疆师范大学另行指定三甲综合性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如放弃岗位、体检合格者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可以按照考核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参加体检等后续环节的人员。
(五)考察
1.新疆师范大学将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含师德师风)和准入查询。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能力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修养等。
2.考察组将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3.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条件和要求、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名额,按照考核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参加体检、考察等后续环节的人员。
(六)公示
1.新疆师范大学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推荐聘用人员进行审核,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在新疆师范大学官网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2.经公示无异议的,新疆师范大学按照有关程序办理拟聘人员聘用手续。公示有异议的,由新疆师范大学调查核实情况,凡违反招聘政策规定、影响正常聘用结果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
(七)聘用
1.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新疆师范大学报到,逾期报到者,视为放弃。
2.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12个月,原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的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者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转递个人档案至新疆师范大学,如未按要求转递的,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监督、纪律及其他要求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相关规定的按照有关要求给予处理或处分。
(三)应聘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工作人员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四)新疆师范大学纪委全过程监督此次公开招聘工作。
(五)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公告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www.xjrs.gov.cn)、新疆师范大学官网(www.xjnu.edu.cn)“通知公告”栏目发布,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
网络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均通过新疆师范大学官网(www.xjnu.edu.cn)发布。
六、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和提示等事项,将在新疆师范大学官网上及时进行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疆师范大学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新疆师范大学人事处电话:0991-4112133(来电时请说明是在高校人才网看到的信息)
新疆师范大学监督电话:0991-4113502
附件1:新疆师范大学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序号 | 岗位代码 | 主管单位 | 用人单位 | 招聘科室 | 岗位名称 | 岗位类别 | 招聘人数 | 岗位条件 | 笔试面试成绩比例 | 入围面试比例 | 政策咨询电话 | 岗位描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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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学历 学位 | 专业类别及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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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BZ24001 | 新疆师范大学 | 外国语学院 | 教研室 | 专任教师 | 专业技术岗 | 1 | 35周岁及以下 | 研究生及以上 | 0502外国语言文学 | 3:7 | 3:1 | 0991-4112133 | 从事教育、教学、科研等相关工作 | 本科需为乌尔都语专业或印地语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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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BZ24002 | 新疆师范大学 | 数学科学学院 | 教研室 | 专任教师 | 专业技术岗 | 2 | 35周岁及以下 | 研究生及以上 | 070101基础数学 070103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0714统计学 | 3:7 | 3:1 | 0991-4112133 | 从事教育、教学、科研等相关工作 | 仅限学术型研究生报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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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BZ24003 | 新疆师范大学 | 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 | 教研室 | 专任教师 | 专业技术岗 | 3 | 35周岁及以下 | 研究生及以上 | 081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0775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0835软件工程 0839网络空间安全 040102课程与教学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081104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 085211计算机技术 085212软件工程 | 3:7 | 3:1 | 0991-4112133 | 从事教育、教学、科研等相关工作 | 本科专业须为计算机科学于技术或网络工程或软件工程或信息安全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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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BZ24004 | 新疆师范大学 |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 教研室 | 专任教师 | 专业技术岗 | 1 | 35周岁及以下 | 研究生及以上 | 077503计算机应用技术 081203计算机应用技术 077402电路与系统 077404电磁场与微波技术 080902电路与系统 080904电磁场与微波技术 0810信息与通信工程 | 3:7 | 3:1 | 0991-4112133 | 从事教育、教学、科研等相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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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BZ24005 | 新疆师范大学 | 体育学院 | 教研室 | 专任教师 | 专业技术岗 | 1 | 35周岁及以下 | 研究生及以上 | 0403体育学 0452体育 107301运动人体科学 | 3:7 | 3:1 | 0991-4112133 | 从事单板、双板滑雪教学、科研等相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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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BZ24006 | 新疆师范大学 | 体育学院 | 教研室 | 专任教师 | 专业技术岗 | 1 | 35周岁及以下 | 研究生及以上 | 0403体育学 0452体育 107301运动人体科学 | 3:7 | 3:1 | 0991-4112133 | 从事速度滑冰、冰球等滑冰类课程教学、科研等相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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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BZ24007 | 新疆师范大学 | 音乐学院 | 教研室 | 专任教师 | 专业技术岗 | 1 | 35周岁及以下 | 研究生及以上 | 1302音乐与舞蹈学 135106舞蹈 040102课程与教学论 | 3:7 | 3:1 | 0991-4112133 | 从事教育、教学、科研等相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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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BZ24008 | 新疆师范大学 | 美术学院 | 教研室 | 专任教师 | 专业技术岗 | 1 | 35周岁及以下 | 研究生及以上 | 135107美术 135108艺术设计 | 3:7 | 3:1 | 0991-4112133 | 从事教育、教学、科研等相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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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BZ24009 | 新疆师范大学 | 教育科学学院 |
| 实验教师 | 专业技术岗 | 1 | 35周岁及以下 | 研究生及以上 | 040110教育技术学 045114教育技术 078401教育技术学 081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0775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3:7 | 3:1 | 0991-4112133 | 从事实验教育、教学、科研、数字化教学资源建设、开放、服务等相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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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BZ24010 | 新疆师范大学 | 心理学院 |
| 实验教师 | 专业技术岗 | 1 | 35周岁及以下 | 研究生及以上 | 0401教育学 0402心理学 | 3:7 | 3:1 | 0991-4112133 | 从事实验教育、实践教学、科研等相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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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BZ24011 | 新疆师范大学 |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
| 实验教师 | 专业技术岗 | 1 | 35周岁及以下 | 研究生及以上 | 0702物理学 0774电子科学与技术 0809电子科学与技术 | 3:7 | 3:1 | 0991-4112133 | 从事物理实验教学中心教学、科研等相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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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BZ24012 | 新疆师范大学 | 化学化工学院 |
| 实验教师 | 专业技术岗 | 1 | 35周岁及以下 | 研究生及以上 | 070304物理化学 070303有机化学 0776环境科学与工程 | 3:7 | 3:1 | 0991-4112133 | 从事化学实验中心实验课程准备、实验设备维护、药品库房管理等相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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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BZ24013 | 新疆师范大学 | 学生处 |
| 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专职辅导员岗位) | 专业技术岗 | 1 | 35周岁及以下 | 研究生及以上 | 0402心理学 0771心理学 0454应用心理 045116心理健康教育 040202发展与教育心理学 105105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100205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 4:6 | 3:1 | 0991-4112133 | 从事心理健康教育教学、活动组织、心理咨询与评估、心理危机干预和管理及相关行政工作。 | 1.须为中共党员(含预备);2.须入住男生公寓,限男性报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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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BZ24014 | 新疆师范大学 | 学生处 |
| 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专职辅导员岗位) | 专业技术岗 | 1 | 35周岁及以下 | 研究生及以上 | 0402心理学 0771心理学 0454应用心理 045116心理健康教育 040202发展与教育心理学 105105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100205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 4:6 | 3:1 | 0991-4112133 | 从事心理健康教育教学、活动组织、心理咨询与评估、心理危机干预和管理及相关行政工作。 | 1.须为中共党员(含预备);2.须入住女生公寓,限女性报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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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BZ24015 | 新疆师范大学 | 学生处 |
| 专职辅导员 | 专业技术岗 | 8 | 35周岁及以下 | 研究生及以上 | 专业不限 | 4:6 | 3:1 | 0991-4112133 | 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及学生管理等相关工作 | 1.须为中共党员(含预备);2.须入住男生公寓,限男性报考;3.本科或研究生阶段须有班级班长、团支书或院级、校级学生组织部门负责人及以上或党支部副书记及以上或推免辅导员工作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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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BZ24016 | 新疆师范大学 | 学生处 |
| 专职辅导员 | 专业技术岗 | 8 | 35周岁及以下 | 研究生及以上 | 专业不限 | 4:6 | 3:1 | 0991-4112133 | 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及学生管理等相关工作 | 1.须为中共党员(含预备);2.须入住女生公寓,限女性报考;3.本科或研究生阶段须有班级班长、团支书或院级、校级学生组织部门负责人及以上或党支部副书记及以上或推免辅导员工作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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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BZ24017 | 新疆师范大学 | 基建处 |
| 教辅岗位 | 专业技术岗 | 2 | 35周岁及以下 | 研究生及以上 | 0813建筑学 0814土木工程 0833城乡规划学 0834风景园林学 | 4:6 | 3:1 | 0991-4112133 | 从事基础建设工作,须前往相关工程开展安全生产监督工作。 | 具有中级职称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高级职称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须熟悉工程建设程序和相关政策业务,适应野外工作环境,长期驻工程建设施工现场工作,建议男性报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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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度招聘人才预公告
为做好2024年度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2024年度学校预公开招聘计划如下(具体以学校正式公告发布为准):
岗位名称 | 拟聘人数 | 岗位代码 | 岗位编号 | 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 聘用形式 | 备注 |
专业 | 学历 | 学位 | 年龄 | 其他 |
专业技术 | 1 |
| JX202401 | 控制科学与工程(0811)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 | 1.符合《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标准》"学术及专业实践条件2"。 2.具有本专业领域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 | 周转池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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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 | 3 |
| JX202402 | 机械工程(0802)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 | 具有本专业领域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 | 事业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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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 | 5 |
| DQ202401 | 控制科学与工程(0811)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 | 本科所学专业须与招聘专业相同或相近。 | 事业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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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 | 5 |
| DQ202402 | 电气工程(0808)/机器人工程(085510)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 | 1.符合《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标准》"学术及专业实践条件2"。 2.本科所学专业须与招聘专业相同或相近。 | 周转池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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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 | 2 |
| DQ202403 | 电子科学与技术(0809)/电子信息(0854)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 | 1.符合《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标准》"学术及专业实践条件2"。 2.本科所学专业须与招聘专业相同或相近。 | 周转池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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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 | 1 |
| DQ202404 |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080201)/机械电子工程专业(080202)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 | 1.符合《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标准》“学术及专业实践条件2”。 2.本科所学专业须与招聘专业相同或相近。 | 周转池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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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 | 5 |
| HLW202401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计算机技术(085211/085404)/软件工程(083500/085405)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 |
| 事业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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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 | 1 |
| HLW202402 | 网络空间安全(0839)/智能科学与技术(1405)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 | 符合《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标准》“学术及专业实践条件2”。 | 周转池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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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 | 2 |
| HLW202403 | 控制科学与工程(0811)/电子信息(0854)/智能科学与技术(1405)/电机与电器(080801)/电路与系统(080902)/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080201)/机械电子工程(080202)/精密仪器及机械(080401)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 | 符合《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标准》“学术及专业实践条件2”。 | 周转池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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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 | 1 |
| HK202401 | 飞行器设计(082501)/航空宇航推进理论与工程(082502)/航空宇航制造工程(082503)/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081101)/机械电子工程(080202)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 | 1.具有无人机行业企事业2年以上工作经历。 2.具有本专业领域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 | 事业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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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 | 4 |
| QC202401 | 车辆工程(080204)/载运工具运用工程(082304)/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082303)/机械电子工程(080202)/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080201)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 | 1.符合《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标准》“学术及专业实践条件2”。 2.本科所学专业应为:汽车维修工程教育专业(080212T)/交通运输专业(081801)/车辆工程专业(080207)/汽车服务工程专业(080208)。 | 周转池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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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 | 1 |
| QC202402 | 车辆工程(080204)/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082302)/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082303)/载运工具运用工程(082304)/控制工程(085406)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 | 本科所学专业应为如下专业:车辆工程(080207)/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080601)/自动化(080801)/交通运输(081801)/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080802T)/交通设备与控制工程(081806T)。 | 事业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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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 | 4 |
| GS202401 | 管理科学与工程(1201/0871)/工商管理(1202/125100)/物流工程(085240)/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082303)/国际贸易学(020206)/国际商务(0254)/统计学(0714/020208)/数量经济学(020209)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 | 1.符合《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标准》“学术及专业实践条件2”。 2.本科所学专业应为:工商管理类(1202)/电子商务类(1208)/经济学类(0201)/经济与贸易类(0204)/统计学类(0712)/管理科学与工程类(1201)/物流管理与工程类(1206)。 | 周转池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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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 | 1 |
| GS202402 | 会计学(120201)/会计(125300)/企业管理(120202)/财政学(含税收学)(020203)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 | 本科所学专业应为:财务管理(120204)/会计学(120203K)。 | 事业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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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 | 1 |
| GS202403 | 旅游管理(120203)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 | 本科所学专业应为:旅游管理类(1209)/工商管理类(1202)/电子商务类(1208)。 | 事业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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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 | 1 |
| JM202401 | 会计学(120201)/财政学(含税收学)(020203)/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120202)/审计(125700)会计(125300)/税务(025300)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 | 1.本科专业为工商管理类(1202)/电子商务类(1208)/经济与贸易类(0204)/管理科学与工程类(1201)/经济学类(0201) 2.具有本专业领域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 | 事业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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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 | 1 |
| JM202402 | 管理科学与工程(1201)/企业管理(120202)/工商管理(1202/125100)/工程管理(1256)/国际贸易学(020206)/统计学(0714/020208)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 | 1.本科专业为工商管理类(1202)/电子商务类(1208)/经济与贸易类(0204)/管理科学与工程类(1201)/经济学类(0201) 2.具有本专业领域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 | 事业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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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 | 1 |
| YS202401 | 艺术学(1301)/音乐与舞蹈学(1302)/音乐(1352)/音乐领域(135101)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 | 1.符合《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标准》“学术及专业实践条件2”。 2.本科所学专业应为:音乐表演(130201)/音乐学(130202)。 3.具有本专业领域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 | 周转池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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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 | 3 |
| YS202402 | 新闻传播学(0503)/艺术学理论(1301)/戏剧与影视学(1303)/设计学(1305)/艺术学(050401)/设计艺术学(050404)/戏剧戏曲学(050405)/电影学(050406)/广播电视艺术学(050407)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 | 具有本专业领域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 | 事业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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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 | 3 |
| YS202403 | 艺术学理论(1301)/戏剧与影视学(1303)/设计学(1305)/艺术学(050401)/设计艺术学(050404)/电影学(050406)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 | 1.符合《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标准》“学术及专业实践条件2”。 2.具有本专业领域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 | 周转池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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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 | 3 |
| YS202404 | 艺术学理论(1301)/戏剧与影视学(1303)/设计学(1305)/艺术学(050401)/设计艺术学(050404)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 | 1.符合《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标准》“学术及专业实践条件2”。 2.具有本专业领域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 | 周转池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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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 | 1 |
| YS202405 |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081302)/城市规划与设计(081303)/建筑技术科学(081304)/结构工程(081402)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 | 1.符合《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标准》“学术及专业实践条件2”。 2.具有本专业领域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 | 周转池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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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 | 1 |
| MKS202401 | 马克思主义理论(0305)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 | 中共党员 | 事业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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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 | 1 |
| MKS202402 | 中共党史党建学(0307)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 | 中共党员 | 事业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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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 | 1 |
| GG202401 | 体育教育训练学(040303)/体育(045200)/运动训练(045202)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 | 符合《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标准》“学术及专业实践条件2”。 | 周转池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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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 | 1 |
| GG202402 | 体育教育训练学(040303)/民族传统体育学(040304)/体育学(040300)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 | 符合《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标准》“学术及专业实践条件2”。 | 周转池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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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 | 1 |
| GG202403 | 体育教育训练学(040303)/体育(045200)/体育学(040300)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 | 符合《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标准》“学术及专业实践条件2”。 | 周转池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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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 | 2 |
| GG202404 | 英语语言文学(050201)/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050211)/翻译学(0502Z2)/英语笔译(055101)/英语口译(055102)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 | 符合《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标准》“学术及专业实践条件2”。 | 周转池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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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 | 3 |
| GG202405 | 英语语言文学(050201)/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050211)/翻译学(0502Z2)/英语笔译(055101)/英语口译(055102)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 |
| 事业编 | 入职后在外事办从事国际学生教育教学 |
专业技术 | 1 |
| GG202406 | 应用数学(070104)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 | 1.符合《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标准》“学术及专业实践条件2”。 2.须获得大学生(或研究生)数学建模大赛省三以上奖项或指导学生获得全国大学生(或研究生)数学建模大赛省一以上奖项。 | 周转池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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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 | 1 |
| GG202407 | 运筹学与控制论(070105)/计算数学(070102)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 | 符合《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标准》“学术及专业实践条件2”。 | 周转池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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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 | 3 |
| JX2024G1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080202) | 本科 | 无要求 | 35周岁以下 | 1.符合《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标准》“学术及专业实践条件3”。 2.符合《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标准》“学术及专业实践条件3”中(1),且符合(2)-(6)中一项及以上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 | 周转池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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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 | 1 |
| HK2024G1 | 焊接技术与工程(080411T) | 本科 | 无要求 | 35周岁以下 | 1.符合《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标准》“学术及专业实践条件3”。 2.符合《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标准》“学术及专业实践条件3”中(1),且符合(2)-(6)中一项及以上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 | 周转池编 |
|
专业技术 | 1 |
| HK2024G2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080202) | 本科 | 无要求 | 35周岁以下 | 1.符合《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标准》“学术及专业实践条件3”。 2.符合《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标准》“学术及专业实践条件3”中(1),且符合(2)-(6)中一项及以上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 | 周转池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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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 | 1 |
| QC2024G1 | 汽车维修工程教育(080212T)/交通运输(081801)/车辆工程(080207)/汽车服务工程(080208) | 本科 | 无要求 | 35周岁以下 | 符合《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标准》“学术及专业实践条件3”。 | 周转池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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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岗 | 1 |
| HQ202401 | 教育学(0401)/管理科学与工程(1201)/公共管理(1204)/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050102)/汉语言文字学(050103)/中国古典文献学(050104)/中国古代文学(050105)/中国现当代文学(050106) | 研究生 | 硕士以及上 | 35周岁以下 |
| 事业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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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岗 | 1 |
| CW202401 | 工商管理(1202/125100)/会计(125300) | 研究生 | 硕士以及上 | 35周岁以下 | 本科专业应为:会计学(120203K)/财务管理(120204)。 | 事业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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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岗 (辅导员) | 3 |
| FDY202401 | 哲学(01)/经济学(02)/法学(03)/历史学(06)/军事学(11)/管理学(12)心理学(0402)/中国语言文学(0501)/新闻传播学(0503) | 研究生 | 硕士以及上 | 35周岁以下 | 1.中共党员。 2.本科或研究生期间担任过学生干部或有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 3.驻男生宿舍辅导员,限男性。 | 事业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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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岗 (辅导员) | 3 |
| FDY202402 | 哲学(01)/经济学(02)/法学(03)/历史学(06)/军事学(11)/管理学(12)心理学(0402)/中国语言文学(0501)/新闻传播学(0503) | 研究生 | 硕士以及上 | 35周岁以下 | 1.中共党员。 2.本科或研究生期间担任过学生干部或有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 3.驻女生宿舍辅导员,限女性。 | 事业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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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岗 (辅导员) | 2 |
| FDY202403 | 教育学原理(040101)/课程与教学论(040102)/教育史(040103)/比较教育学(040104)/高等教育学(040106)/职业技术教育学(040108)/职业技术教育(045120)/教育经济与管理(120403) | 研究生 | 硕士以及上 | 35周岁以下 | 1.中共党员。 2.本科或研究生期间担任过学生干部或有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 | 事业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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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条件中的【学历】、【学位】指应聘人员所需的起点学历、学位,【专业】列所指专业与【学历】、【学位】列相对应; 2.条件中符号“/”表示前后的专业为“或”的关系,满足其一即可; 3.年龄条件中“35周岁以下”“40周岁以下”分别指1989年1月1日(含)、198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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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国家认可的香港、澳门或国(境)外大学相关专业毕业生报考,报名时需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报名
待正式招聘公告发布后,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激活,按岗位报名,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报名入口到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报名。每位应聘者限报1个岗位。
五、资格审查
(一)资格初审
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公布开考岗位和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同一岗位资格初审通过的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二)现场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复审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往届毕业生提交以下材料 | 应届毕业生提交以下材料 |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一张1寸近期免冠彩照; 3.本(专)科及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相关证明原件、复印件; 4.报考MY202401、MY202402、FDY202401、FDY202402、FDY202403岗位须提供中共党员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FDY202401、FDY202402、FDY202403还需提供学生干部或高校辅导员工作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其他”栏中所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社保证明)、职业等级证书、职称资格证书等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2请自行打印,资格复审现场填写)。 |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一张1寸近期免冠彩照; 3.本(专)科及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相关证明原件、复印件; 4.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毕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学业成绩单复印件; 6.报考MY202401、MY202402、FDY202401、FDY202402、FDY202403岗位须提供中共党员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FDY202401、FDY202402、FDY202403还需提供学生干部或高校辅导员工作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其他”栏中所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社保证明)、职业等级证书、职称资格证书等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2请自行打印,资格复审现场填写)。 |
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另行在校园网通知,复审时领取笔试准考证和试讲材料。
六、考试考核
考核分笔试、专业测试,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基本素质和能力等。专业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知识水平和综合能力等。具体考核项目、分值比例及考核规定见下表:
岗位 代码 | 岗位 编号 | 考核项目及分值比例 |
笔试范围及分值比例 | 专业测试项目及 相应分值比例 |
范围 | 分值 比例 | 试讲或面试 (分值比例) | 实操/业务测试 分值比例 |
| JX202401 | 思想政治、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试等。 | 40% | 试讲60% | / |
| JX202402 | 40% | 试讲60% | / |
| DQ202401 | 40% | 试讲60% | / |
| DQ202402 | 40% | 试讲60% | / |
| DQ202403 | 40% | 试讲60% | / |
| DQ202404 | 40% | 试讲60% | / |
| HLW202401 | 40% | 试讲30% | 实操30% |
| HLW202402 | 40% | 试讲30% | 实操30% |
| HLW202403 | 40% | 试讲60% | / |
| HK202401 | 40% | 试讲30% | 实操30%(无人机编程) |
| QC202401 | 40% | 试讲30% | 实操30% |
| QC202402 | 40% | 试讲30% | 实操30% |
| GS202401 | 40% | 试讲60% | / |
| GS202402 | 40% | 试讲60% | / |
| GS202403 | 40% | 试讲60% | / |
| JM202401 | 40% | 试讲60% | / |
| JM202402 | 40% | 试讲60% | / |
| YS202401 | 40% | 试讲30% | 实操30%(音乐) |
| YS202402 | 40% | 试讲30% | 实操30%(影视制作) |
| YS202403 | 40% | 试讲30% | 实操30%(动画制作) |
| YS202404 | 40% | 试讲30% | 实操30%(广告设计) |
| YS202405 | 40% | 试讲30% | 实操30% (建筑工程设计) |
| MKS202401 | 40% | 试讲60% | / |
| MKS202402 | 40% | 试讲60% | / |
| GG202401 | 40% | 试讲30% | 实操30%(瑜伽) |
| GG202402 | 40% | 试讲30% | 实操30%(跆拳道) |
| GG202403 | 40% | 试讲30% | 实操30%(网球) |
| GG202404 | 40% | 试讲60% | / |
| GG202405 | 40% | 试讲30% | 实操30%(翻译测试) |
| GG202406 | 40% | 试讲60% | / |
| GG202407 | 40% | 试讲60% | / |
| JX2024G1 | 40% | 试讲30% | 实操30% |
| HK2024G1 | 40% | 试讲30% | 实操30%(焊接加工) |
| HK2024G2 | 40% | 试讲30% | 实操30%(模具加工) |
| QC2024G1 | 40% | 试讲30% | 实操30% |
| HQ202401 | 50% | 面试50% | / |
| CW202401 | 40% | 面试30% | 实操30% |
| FDY202401 | 40% | 面试60% | / |
| FDY202402 | 40% | 面试60% | / |
| FDY202403 | 40% | 面试60% | / |
考核规定: 1.各考核项目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时长90分钟,试讲时长15分钟,面试时长15分钟,实操时长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笔试设置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参加专业测试。 3.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名单,同一岗位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专业测试。(参加笔试的应聘人数与拟聘岗位数达不到3:1要求的,以笔试成绩合格线确定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名单)。 4.专业测试设置合格分数线为60分,进入专业测试环节人数小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75分。对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5.所有成绩计算时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6.面试和试讲设立考官组,考官组一般由7人组成,其中外聘考官数量占考官组人数一半以上。 7.笔试成绩在学校校园网公布。试讲、面试、实操成绩当场公布。 |
七、确定初步拟录用人选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高低(综合成绩相同的,以专业测试成绩为准),确定各岗位初步拟录用人选。拟录用人选报校长办公会和党委会审定。
八、体检和心理健康测试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和心理健康测试时间、地点和其它要求另行通知。未按时参加体检和心理健康测试的,取消录用资格。
九、综合考察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体检、考察、公示或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九、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学校办公会和党委会审定拟聘用人选,在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s://www.ahcme.edu.cn/)公示7天。
十、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
1.与其他单位已建立劳动关系,原单位不同意解除劳动关系的;
2.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者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
3.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
十一、有关事宜
招聘工作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1.经考核并取得最终录用资格的人员,无特殊原因,不得放弃录用资格,否则学校按失信人员的相关规定处理。
2.本次招聘的人员应在取得最终录用资格后30日内报到入职,对于未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入职的,学校将取消其录用资格。
3.本公告未规定的以上级主管部门政策为准,未尽事宜,由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联系人:张老师;政策咨询电话:0553-5975087。
4.本次招聘工作在学校纪委办公室的全程监督下进行,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如发现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按规定严肃处理。监督电话:0553-5975108,邮箱:jw@ahcme.edu.cn。
5.上述政策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五、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及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市科研院)是北京市人民政府直属的综合性科研事业单位。市科研院有12个职能部门、13个研究所(中心)、6个科研事业单位、10个直属国有企业。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发布2024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一)新材料与先进制造研究所
新材料与先进制造研究所是市科研院于2021年成立的前沿技术研究机构,位于海淀区永丰产业基地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现代制造技术产业园。研究所面向北京高精尖产业技术发展的新需求、新形势,研究所围绕新材料与先进制造领域开展应用基础研究、应用技术研究、应用示范和工程化研究,重点开展纳米材料与器件、三维打印技术、生物医用材料研究,力争在关键新材料和器件领域取得突破,助力北京市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和高精尖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信息与人工智能技术研究所
信息与人工智能技术研究所成立于2021年,致力于开展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人工智能技术的研究及应用,并以开展医学人工智能、生物医学电子及信号、智慧健康与康复、芯片设计及系统应用、自主智能机器人、再生医学等相关应用研究工作为重点研发方向。研究所将基于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探索机器人、智慧城市、智能制造等领域的前沿问题,推动相关技术的产业应用,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引领性的人才聚集平台、技术研发转化平台。研究所还负责《微纳电子与智能制造》和《电子测试》等科技期刊的编辑、发行工作。
(三)生物技术与健康研究所
生物技术与健康研究所成立于2021年,是市科研院成立的前沿技术研究机构,位于海淀区永丰产业基地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现代制造技术产业园。研究所作为市科研院落实北京市科研事业单位改革举措和体制机制创新的试验田,对标新型研发机构的运行管理模式,围绕首都生命健康领域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中的关键问题和技术需求,致力于开展生物学及前沿交叉学科在生命健康领域的应用研究,以及营养健康理论研究和技术开发等,助力北京市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和高精尖产业高质量发展。
(四)智能装备研究所(原北京市机械工业局技术开发研究所)
智能装备研究所成立于1978年5月24日,由北京市机械研究所(成立于1973年2月25日)北京市机械工业局情报所改建而来,1981年1月1日起更名为北京市机械工业局技术开发研究所。主要服务于北京市机电行业,为北京市机电行业发展和战略决策提供辅助支持。2021年4月事业单位改革转隶至市科研院。研究所始终以市科研院“十四五”时期创新发展规划为引领,立足于服务北京市智能制造与装备领域,依托“科技期刊、科技情报和科技创新”三个公共服务平台,为北京市智能制造领域发展提供前瞻性软课题研究,智造技术宣传推广,同时瞄准特种装备和特种需求,开展智能装备技术研发及成果落地应用,逐步发展成为北京市智能制造科学决策智库基地和新技术新装备科研基地。
(五)辐射技术研究所
辐射技术研究所的前身是北京市辐射中心,成立于1979年,是国内最早开展核技术及应用的单位之一。2021年更名为辐射技术研究所,成为市科研院内设机构。主要开展强流离子束技术与应用、离子束材料表面改性、X光调控技术及应用、辐射物理及应用等领域的研究和技术开发。
(六)智慧养老研究所
智慧养老研究所为市科研院内设机构,面向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需求,将开展智慧养老理论研究与应用技术研发作为自身的职责定位,聚焦老年人健康、安全与康养装备三个研究方向,通过开展智慧健康养老服务方案与应用性关键技术、老年人行为安全与跌倒风险干预技术、医养结合模式与技术、老年综合健康风险判别与服务的人工智能技术、推进智慧老年友好社区标准化等方面研究,促进创新技术在智慧养老领域的示范与应用,同时为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养老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协调发展提供了重要咨询和决策支撑作用。
(七)数字经济创新研究所
数字经济创新研究所是市科研院内设机构之一。重点围绕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数字治理、数字社会生态、数字经济评价四个领域开展工作,对数字技术研发、数字技术应用、数据标准化、数据流通、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数字经济与区域经济发展等方向进行研究,提供政策咨询和集成管理服务等,在数字经济领域进行潜心布局与深耕细作。北科院高质量发展研究中心挂靠数字经济创新研究所,开展城市高质量发展及高精尖产业研究,组织出版《北京高质量发展报告》蓝皮书,承办“首都高质量发展研讨会”,发布《北京高质量发展指数报告》,提交决策咨询报告,举办城市高质量发展调研活动,力争变成高质量发展研究的第一方阵智库。
(八)科技智库中心(《科技智囊》编辑部)
科技智库中心成立于2021年9月,是市科研院服务首都创新组建的内设智库机构,兼具智库管理和研究双重职能。科技智库中心的成立,顺应智库发展新趋势,凝聚全院智库研究力量,是彰显北科影响的智库名片。中心下设综合办公室、理论研究部、北科基地工作部、北科智库工作部、北科内参编辑部、志鉴编辑部、《科技智囊》编辑部等7个部门,形成“151”业务架构,第一个“1”指理论研究部,统筹实施中心研究工作,支撑五大业务板块工作;第二个“1”指综合办公室,全面保障各板块工作顺利开展。中心围绕提升全院智库服务决策能力总目标,以重大战略需求为牵引,依托北科基地、北科智库、《科技智囊》等资源平台,充分发挥科技智库特色,研判国内外科技大势,提供独创研究咨询,探寻适应新时代发展的优化方案,构建科学决策的思想库和智囊团。
(九)国际与区域合作中心
国际与区域合作中心为市科研院内设职能机构,其主要职能为市科研院国际与国内合作的归口管理部门,业务范围主要包括:负责因公出访、国际会议、外专来华等外事及港澳台事务管理;牵头组织、协调、推进、管理和落实与地方政府、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社会团体、产业园区等单位开展的合作;搭建国际科技合作交流的平台,承担中关村全球高端智库联盟秘书处、欧亚太平洋学会(EPU)北京办事处日常工作;围绕科技创新生态、国际合作、区域发展开展学术研究,为相关政府部门提供决策支撑;面向国内外各创新主体提供会议会展、科技交流、项目对接、科技培训等优质科技创新服务。
(十)科学传播中心
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科学传播中心为市科研院的内设机构,位于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40号(北京天文馆西侧)。中心负责统筹市科研院宣传工作和科普工作,设有综合办公室、策划研究部、融媒体传播部、科普研发部4个部门。具体职责包括:开展全院科学传播工作。承担院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新闻报道与发布以及日常新闻报道的组织与实施;建设和管理院网站、院微信公众号等科学传播平台。组织实施重大科普活动,开展科学传播与科学普及等相关研究;开展院科技资源科普化建设,承担院科技成果传播、院科技期刊管理工作;开展科教活动、展览展示、文化创意等科普产品的开发、设计与推广等。弘扬科学精神、传播北科声音,欢迎加入科学传播中心!
(十一)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城市安全与环境科学研究所(北京市劳动保护研究所)
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城市安全与环境科学研究所(北京市劳动保护研究所)经国务院批准成立于1956年,是北京市属的公益型研究机构。上级主管单位为市科研院。研究所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颁布的我国第一批硕士学位授予点之一,是《安全科学与工程》和《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研究所目前设有“国家环境保护城市噪声与振动控制工程技术中心”、“国家安全生产北京劳动防护用品检测和检验中心”、“职业安全健康北京市重点实验室”、“环境噪声与振动北京市重点实验室”等多个国家和北京市专业技术研究机构、实验室。目前,研究所和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科学院、哈佛大学、华盛顿大学、英国格林威治大学、香港理工大学等高校和科研机构建立了长期紧密的合作关系和技术交流平台。
(十二)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分析测试研究所(北京市理化分析测试中心)
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分析测试研究所(北京市理化分析测试中心)成立于1979年,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隶属于市科研院,是公益性大型综合分析测试科学事业机构,围绕着食品药品安全、环境监测、材料分析、生物技术、国产科学仪器应用示范等主要领域开展分析测试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工作。研究所坚持以分析测试为核心业务,以公益技术支持、公共技术服务和科学技术创新为立足点的发展定位,围绕着食品药品安全、环境监测、材料分析、生物技术、国产科学仪器应用示范等重点领域,依靠高素质的检验检测队伍和管理团队,采用先进的分析测试技术和手段,为全社会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分析测试服务。
(十三)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资源环境研究所(北京市土地修复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资源环境研究所(北京市土地修复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坐落在中关村高科技区,于1979年10月在北京成立。现为北京市公益一类科研事业机构,隶属于市科研院。2008年10月经北京市编办批准加挂“北京北科土地修复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要研究领域包括水污染控制、土壤及生态修复、固废综合治理、环境检测与环境监测、清洁生产与节能、绿色评价等,科研成果涉及高浓度有机废水厌氧发酵治理、工业废水深度处理与工业节水、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矿山与农田修复、有机及重金属污染土壤治理、有机污染地下水修复等技术领域,并具有显著特色与优势,处于国内领先地位;特别在污染土壤治理、工业废水和固体废弃物方面已有多项技术产业化推广应用。单位致力于为政府、行业协会等相关机构提供科技服务,以及为中小企业的绿色发展提供技术支持。
(十四)国家自然博物馆
国家自然博物馆隶属于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其前身为始建于1951年的中央自然博物馆筹备处,是新中国依靠自己的力量筹建的第一座大型自然历史博物馆。目前是中国自然科学博物馆学会自然历史博物馆专业委员会主任单位,为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全国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为首批国家一级博物馆。国家自然博物馆主要从事古生物、动物、植物和人类学等领域的标本收藏、科学研究和科学普及工作。科研团队在国际顶级期刊《Nature》《Science》累计发表论文10余篇,尤其是在古生物研究领域取得多项重要发现,多次荣获北京市科学技术奖等奖项。
(十五)北京天文馆
北京天文馆隶属于市科研院,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我国第一座大型天文馆、国家级自然科学类专题科学博物馆,主要通过模拟星空节目演出、举办天文知识展览、编辑出版和发行《天文爱好者》等科普刊物、组织大众天文观测等形式普及天文知识。本馆有天象厅、宇宙剧场、4D剧场、3D剧场4个科普剧场,包含182个展项的天文展厅,以及太阳观测台、大众天文台、天文教室等科普教育设施。位于建国门附近的古观象台也隶属于北京天文馆,它是享誉中外的明清两代皇家天文台,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近几年,北京天文馆集展示与教学于一体,大力发展公众讲座、天文奥赛、夏(冬)令营等各类品牌活动,成为大陆地区独一无二的、深受公众喜爱的科普场馆。
(十六)北京麋鹿生态实验中心
北京麋鹿生态实验中心是隶属于市科研院的科研科普公益单位,成立于1985年,又名北京生物多样性保护研究中心、北京南海子麋鹿苑博物馆,简称麋鹿中心,占地面积为800余亩,主要从事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麋鹿的保护研究,麋鹿栖息地湿地生态建设研究,麋鹿栖息地保护种群建设研究,北京生物多样性保护研究,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教育工作。麋鹿中心是国家二级博物馆,国家3A级景区,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北京市科普基地,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示范基地,北京市文明单位,北京市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北京市中小学生社会大课堂示范单位,首都绿化美化先进单位。
二、招聘对象
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北京户籍社会人员招聘。
三、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2024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四、招聘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学位;
(三)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四)有较好的组织能力、沟通协作能力;
(五)有高度工作责任心和有良好团队协作精神;
(六)各单位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填写附件2《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公开招聘报名表》,报名时将电子版(word版)发至相关单位联系人邮箱,单位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文件名称统一改成“序号+应聘岗位名称+姓名+毕业院校/工作单位+专业+学历+学位”格式,应聘岗位名称请使用附件1备注中的岗位名称。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
报名时间自即日起-2024年4月8日18:00止,超时报名视为报名无效。
(二)资格审核
用人单位按照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可参加笔试;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不能进入笔试,单位不另行通知。资格复审需携带报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书及用人单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尚未获取学历、学位证书者需出具学生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具体时间、地点、方式由各用人单位另行通知。资格审核贯穿此次招聘全过程。
(三)考试
根据招聘岗位的特点和要求进行针对性的专业笔试、综合能力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和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根据专业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比例(具体见附件1)要求确定面试、综合能力笔试人选。考生的综合成绩由专业笔试成绩、综合能力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比例(3:3:4)合计而成。综合成绩将在院官网或相关用人单位网站进行公布。
(四)体检及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拟聘人数及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排序,按照排序先后等额组织体检、考察。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执行。
(五)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及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或相关用人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如出现个人放弃或考察、体检不通过等情况,用人单位视具体情况可依综合成绩的排序进行递补。
(六)办理聘用手续
对于公示无异议、无影响聘用情况的拟聘用人员,按照有关程序与其签订就业协议,聘用人员正式到岗工作后,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六、注意事项
(一)高校应届毕业生限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不含定向、委培),就读最高学历期间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录用、聘用)关系,未缴纳社会保险,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及两年内离校未就业的毕业生。
注:两年内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指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不含定向、委培),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2022、2023年毕业生。
(二)非北京生源毕业生需符合北京市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引进条件,进京审批落户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年龄要求: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京内生源学生指入学前具有北京市居民常住户口的学生,不含来京院校就读将户口迁入学校集体户的学生。
京籍社会人员年龄计算方法同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如岗位要求35周岁及以下即为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考生务必在报名表中正确填写联系电话,并确保通讯畅通,因联系不畅导致的后果,责任自负。
(四)如因工作安排推迟或采取线上形式进行笔试、面试的,考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将另行通知。
(五)资格审核贯穿此次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应聘资格。
六、潍坊理工学院(青州市技工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10名教师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和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有关规定,潍坊理工学院(青州市技工学校)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4月8日(含)以后出生)。
(五)2024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人员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应于2024年4月8日前取得。(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先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
(六)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及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不能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4月8日9:00—4月12日17:00
报名方式:采取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应聘人员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如实填写《潍坊理工学院(青州市技工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附件形式发送至电子信箱:请【点击下方“立即投递/投递简历”,即刻进行职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电子邮件名称的主题格式为“应聘岗位名称+姓名+毕业学校+所学专业+学位学历”(例:教师1+张三+山东大学+旅游管理+硕士研究生)。
2、学校初审
学校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根据应聘者通过指定邮箱提交的《潍坊理工学院(青州市技工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进行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初审结果在学校网站(www.wfit.edu.cn)公布。
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聘用1人的,取消聘用计划;计划聘用2人(含)以上的,按岗位要求的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
(二)现场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通过学校网站(www.wfit.edu.cn)进行通知。
现场资格复审时须携带的材料包括:
1.有本人签名的《潍坊理工学院(青州市技工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2.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非应届毕业生需在2024年4月8日之前取得;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先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但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学信网学历和学位认证各一份(2024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3.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4.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和体检时提供;
5.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不能体现专业方向或对专业研究方向有要求的岗位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及研究生阶段的成绩单;
6.附件1“其它条件要求”中涉及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7.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和报名登记表照片一致)。
现场资格复审逾期不到者视为放弃应聘。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1.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与岗位相关的专业基础知识,分别占笔试成绩的30%和70%。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由招考单位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2.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依次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20分钟,其中15分钟试讲,5分钟答辩。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业务能力、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试讲和答辩各占面试成绩的70%和30%。
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对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岗位,以该考生当日参加同一考官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数,确定该岗位面试的最低分数线,对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范围。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范围人选,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专业基础知识成绩确定体检范围人选,专业知识也相同的需加试确定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方式,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对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潍坊理工学院网站(www.wfit.edu.cn)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发现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设立最低服务年限,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六)待遇
聘用人员执行控制总量管理相关规定及工资福利标准。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霰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0536-3091108
联系地址:山东省青州市云门山南路9888号,学校行政楼组织人事部305室
邮编:262500
四、其他事项
笔试成绩、入围面试人员、面试时间与地点、考试总成绩等有关事宜及时在潍坊理工学院网站(www.wfit.edu.cn)向社会公布,应聘人员可随时登陆查询。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以免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自行负责。
招聘过程中,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