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院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的接收、复试和拟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研究生招生相关文件,特制定本章程。
一、申请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 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良好,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具备作为研究生培养的潜质和基础。
3. 申请人在校期间前三年学习成绩优异,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 申请人应为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免资格的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并取得所在学校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在教育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注册)。
二、接收专业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专业方向 |
050200 |
外国语言文学 |
01.英语文学 |
02.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
03.翻译学(英语,日语,法语) |
04.德语语言文学 |
05.比较文学与跨文化研究 |
055101 |
英语笔译 |
|
045300 |
汉语国际教育 |
|
三、申请、复试及拟录取流程
1. 推免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 “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申请填报我院。
2. 经学院审核后择优确定复试名单(推免生以接收到“推免服务系统”的复试通知为准,并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予以答复,逾期则视为主动放弃)。
3.经系统确认的推免生按照我院发布的通知参加复试:
(1) 申请人复试时须提交
①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大学期间的成绩单一份;
③本人学术成果、表彰奖励等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一份;
④入学后选择的专业、导师(可附在学生证复印件背面)。
(2) 复试内容及方式
专业面试 (适用于所有专业及类型的研究生):
时间:20分钟(每人)
考查内容:语言能力;专业基础;综合素质;培养潜质
考查形式:自我介绍;抽题论述;现场翻译(汉语国际教育专业为英语口语或中华才艺);随机提问等
(3)、复试程序、时间、地点
复试程序(适用于英语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翻译学(英语)、MTI、比较文学与跨文化研究,其他语种可据此适当变通形式):
①每位考生用时控制在15-20分钟之内。
②考生抓阄决定先后顺序。每位考生在进场前随机抽取一个topic在候考室准备,待上一考生出考场时携带考题进场。
③考生进场,将事先填好的‘复试表’交秘书,在面试过程中秘书填写复试情况记录及表格中的其它项目;
④组长示意考生进行简短的自我介绍(包括来源学校,本科专业,在校学习情况,研究兴趣方向,及其他相关基本情况);(约2分钟);
⑤考生对抽取准备的题目发表看法。主考教师考查其语言基本技能、语言组织能力、思维能力、连贯表达能力等;汉语国际教育专业主考教师考查其普通话基本功、语言组织能力、思维能力、连贯表达能力等(3-4分钟,由组长提醒考生掌握时间,时间到时立即停止);
⑥可选部分:
现场翻译:考生现场抽取一道题,中外互译;汉语国际教育专业为英语口语或中华才艺:考生现场抽取一道题,中国文化问题英语口头表达;或自选中国文化才艺表演;
⑦各教师对考生提问,考查其语言能力、专业基础、综合素质、培养潜质等(约10-15分钟)。时间到秘书叫停;
⑧面试结束,考生携考题离场,并将题目交还候考室秘书,然后离开。
⑨各位主考教师根据考生以上几个方面表现,按照以下第3条的评分办法给出每个单项成绩及总成绩,最后由秘书归总算出每个考生的平均成绩,填写在复试表相应的栏目;组长综合各教师意见,形成复试小组意见,由秘书填写。
⑩ 复试时间及地点
专 业 方 向 |
时 间 |
地 点 |
英语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翻译学(英语)、MTI、比较文学与跨文化研究 |
以我院在推免系统发放的复试通知时间为准 |
犀浦校区1号教学楼 1408(候考室:1405) |
翻译学(日语) |
以我院在推免系统发放的复试通知时间为准 |
犀浦校区1号教学楼1505B |
翻译学(法语) |
以我院在推免系统发放的复试通知时间为准 |
犀浦校区1号教学楼1506 |
德语语言文学 |
以我院在推免系统发放的复试通知时间为准 |
犀浦校区1号教学楼1505A |
汉语国际教育 |
以我院在推免系统发放的复试通知时间为准 |
犀浦校区1号教学楼1511 |
(4)、录取成绩
①面试成绩评分办法
项目 |
分值 |
得分 |
总分 |
思想品德 |
10 |
|
|
综合素质 |
15 |
|
专业基础 |
30 |
|
语言(外语)/才艺能力 |
30 |
|
培养潜质 |
15 |
|
②录取成绩计算办法
以面试成绩为主,参考大学期间的学业成绩、学术成果及表彰奖励等,进行排序。拟优先录取排名靠前的考生,拟录取的考生复试成绩必须大于等于60分,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不予录取。
4. 拟录取
① 各学科专业接收推免生的总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学院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总数的一半,但可根据实际情况适量调整招生计划。
②我院向拟录取推免生发送待录取通知(推免生以接收到“推免服务系统”的待录取通知为准,并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予以答复,逾期则视为主动放弃)。
四、奖励措施
被录取的推免生,将按照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办法及我院研究生奖助学金的相关细则给予奖励。
五、其他规定
1. 申请者应提供真实、准确的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2. 被我院录取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办理出国手续,不得列入就业计划,并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生招生统考。
3. 拟录取的推免生,要进一步加强大学最后一年级的课程学习及毕业设计,力争各门课程和毕业设计达到优秀评价标准,同时应提前介入并积极参与拟录取研究生导师相关的课题、科研工作,如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将取消推免资格:(1)思想政治审查不合格;(2)考试作弊或受刑事、行政处分;(3)毕业设计(论文)、实践实习等成绩达不到要求;(4)应届毕业时无法获得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六、举报受理渠道
举报电话:(犀浦校区) 028-66367136、66367129、66366444
(九里校区) 028-87601567、87601437
举报平台:学校主页http://www.swjtu.edu.cn中“监督举报平台”
受理部门:西南交通大学研招办、纪委(监察处)
通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西部园区西南交通大学
七、外国语学院联系方式
(1) 单位名称:西南交通大学外国语学院教学部
(2)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西部园区西南交通大学外国语学院教学部 邮政编码:611756
(3)咨询电话:028—66367845
(4)电子邮箱:33792544@qq.com
(5)查询及资料下载网站:http://gs.swjtu.edu.cn/ws/rs
西南交通大学外国语学院
二O一八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