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材料评议专家组
学院成立材料评议专家组,独立进行实名制评分(百分制)。专家组人数不少于5人,由本学科或相近学科博士生导师或教授组成。
二、评议标准
学院根据考生提供的材料,组织“材料评议专家组”对材料进行审核评定,重点从科研成果和科研潜质两个方面评价。考生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终止材料审核,取消申报资格。
1、科研成果(总分100分)
科研成果包括近五年(2019年1月1日—2024年4月30日)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发表的研究论文、出版的专(译)著、主持的研究项目以及获得的各级政府颁发的科研成果奖。所有科研成果均应与本学科相关。
(1)研究论文
A类:SSCI、A&HCI、CSSCI(含集刊)期刊论文
B类:北大核心、CSSCI来源期刊扩展版、ESCI收录期刊论文
C类:其他公开发表的期刊论文
注:(1)攻读硕士学位期间所发论文,如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按第一作者计分。(2)以第一作者发表的SCI、EI期刊论文,需经材料评议专家组认定,确属本学科相关的高水平论文,参照SSCI论文计分标准计分,否则按普通期刊论文计分。如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所发论文,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按第一作者计分。其他非第一作者(包括通讯作者)不计分。
(2)专、译著
(3)主持项目
A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及同级别国家级科研项目。
B类: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及同级别部级科研项目(含省社科规划项目)。
其他项目不计分。
(4)各级人民政府颁发的科研成果奖
A类:国家级(证书获得者)。
B类:省级(证书获得者)。
2、科研潜质(总分100分)
(1)硕士论文
往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已完成部分的论文文稿。材料评议专家组根据学科相关度、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研究方法与科研能力、论文写作等方面打分。
(2)研究计划
材料评议专家组根据考生提供的研究计划,结合对本学科的理解打分。
(3)其他
根据考生的专业学习、科研情况及硕士阶段学业,工作实践等情况,考查考生是否具备本学科方向博士研究生的培养潜质。
3、材料评议总分
材料评议总分 = 科研成果Í0.5 + 科研潜质Í0.5
4、材料评议通过的人数比例
原则上,学院根据考生情况按不低于招生计划数的1:1.2的比例,同时不高于招生计划数的1:2的比例确定拟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考生名单。
5、综合考核名单的确定
科研成果得分和科研潜质得分均达到60分以上者,根据评议通过人数比例,按材料评议总分从高到低确定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考生名单。
6、材料评议结果公示
学院根据材料评议结果,将确定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可进入综合考核环节。
三、本招生材料评议办法解释权归西南交通大学外国语学院所有。
西南交通大学外国语学院
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