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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5年度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的通知

各位老师:
    下面转发国际处关于2015年出国预算申报的通知,若2015年有因公出访计划(包括组团出访、学术交流、合作研究、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等),请务必于2014年12月15日之前提交计划申报表和汇总表liqin@swjtu.edu.cn,并尽量电话告知87600703.学院汇总后报国际处。国际处规定一律不接受补报。
       下面为通知正文:
  为进一步认真贯彻执行上级部门加强因公出国管理规定的相关精神,积极有效地开展我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工作,请各单位申报2015年度因公出国(境)计划。现将申报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工作需要,本着突出重点、总量控制、保障工作、合理安排、务求实效的原则制定本单位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包括组团出访、学术交流、合作研究、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等)。
    二、出访任务需有实质性内容,无实质任务的一般性访问、重复考察等团组不予批准派出。严格按照工作需要安排出国(境)参加各类会议。
    三、出访团组使用经费卡中必须要有国际交流经费预算,没有预算不予审批。
    四、团组人数不超过5人,出访时间为1国5天、2国8天,3个国家不超过10天(以上时间均含离、抵境当日)。参加国际会议可根据会议时间审批。
    五、严格控制计划外出访,对无特殊原因和工作需要的计划外出访一律不予审批。
    六、出访人员请至少提前2个月将出访材料报国际处审批。没有经过审批出访人员一律不予补办审批手续。
    七、凡公费出国(境)的团组和个人(三个月以内)必须通过因公出国(境)审批渠道办理手续 ,严禁持普通护照出国执行公务。因私出国(境)仅限于自费旅游、、探亲和处理其它个人事务,并须报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办理有关手续。
    八、出访团组和个人经学校报省外办批准后,必须严格按照省外办批复的天数和行程出访,回国后7日内将因公护照交回四川省外办。
    联系人:陈越慧       联系电话:66366344



附件一:计划申报表/uploadfile/2014/1209/20141209042732433.doc
附件二:单位汇总表 /uploadfile/2014/1209/20141209042851831.doc
                
             

                                                                                         201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