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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语法的教学思索——外国语学院海外院长刘乐宁教授学术讲座

    随着世界范围内“汉语热”的不断升温,汉语作为第二外语的教学也逐渐引发了我们的思考。2015年7月2日14:30,在外国语学院01014学术报告厅,刘乐宁教授作了以“汉语作为外语的教学之语法:教什么和怎么教”为题的学术报告。刘乐宁教授是外国语学院海外院长,同时也是美国哥伦比亚大学东亚语言文化教授、中文部主任,在汉语教学领域有很高的造诣。外国语学院党委徐革书记,李成坚院长,党委副书记王俊棋及部分学院师生参加了本次讲座。
    讲座一开始,刘教授便引用童庆炳和胡适两人的话,强调在外语学习中模仿的重要性。随即,刘教授讲到,适用性是选择语法教授内容和教授方法的主要考量。同时,刘教授强调道,对外汉语的教师在对比分析的时候,进行偏误分析是很重要的。进而在偏误的引导下进行两种语言的分析,这样才能知道教什么和怎么教。紧接着,刘教授通过一些病句具体讲解“讲词汇就是讲语法”。特别的,刘教授举出“忘”这个词的用法。许多外国学生经常会犯“忘忘”之类的错误,这时对外汉语的教师应该告诉学生们为什么动词要重叠,重叠之后又有什么效果。通过这种学生的对比思考,使他们掌握这类词的用法。
    随后,刘教授讲到,语言学不等于语言教学,而语言教学往往是在一定的语言观和语言习得理论的指导下进行的。在这里,刘教授特别强调到,在语言学习中产出能力,尤其是口语的重要性。此外,刘教授还谈到了当下语言教学的危机:语言学训练不能为语言教师提供适用的语法知识,语言教师不能为学生提供权威性的解释,不能使学生知其然并知其所以然。紧接着,刘教授以“我高你一头”,“我长你三岁”这两个例子说明了一个重要的问题,即汉语教师能否把最新的语法研究成果转化为适用于语言教学的教学语法和具体的教学步骤。并且,刘教授也为我们总结了一下功能主义语言学和形式主义语法的区别,强调道,语言学习的关键在于语言形式与其意义,即功能的“对接”。
    除此之外,刘教授还谈到了语法化的问题。语法化讨论语法形式是如何形成的,他们又是如何构成语言的。这一传统对句法的分析有两个“一致性”作为自己的初始起点。一是人类认知能力与其语言结构的一致性,二是交际功能和编码形式的一致性。并且刘教授在现场用“杯子”的例子生动的讲解了“把“字句的实质。强调道,“把”字句表示的是旧信息,而不是新信息。刘教授还举例到,在“对~表示赞赏”,“对~大加赞赏”两个句式中,句式本身是有褒义的。所以在刘教授看来,句式本身是有意义的,譬如“把”字句是带有感情色彩的,而“被”字句一般描写的很客观。随即,刘教授再次举出了“他高我一头”这个句子。刘教授认为,这个句子的基本结构跟古代汉语的比较句结构是一样的,都是“结果+基准”的语序。刘教授还谈到,宋代以来的一个变化是差比句可以用于递进比较句中,所有的“于”字差比句的基本语序也都是“结果+基准”。在唐代,“比”字句刚刚出现,仅用于唐诗。通过一些唐诗,我们可以看出,这时的“比”已经具有了稳定的介词性。元清继续发展,成为标准句式。到现如今,“结果+基准”句一直到如今也并未全然消失,只是被严格限制于特定语体和递进比较句及比较年龄、身高等。
    最后,刘教授谈到,人们对语言的使用是创造性的,语法是语言使用和语法化的结果,而不是一套固定的、自成体系的规则。语体与语法关系密切。语言的结构往往首先出现于某种特定的语体并最终专门化于某种特定的语体。语言变化是语用的必然结果,语法化天天在发生,新的语言形式不断“涌现”。面对这种新的语言形式,我们应该以一种开放、包容的心态来予以对待,更积极、更富创造性的使用汉语,使其变得更生动、更丰富、更具表达力,因而也更具有魅力,更有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