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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优】关于组织开展2023-2024学年本科生荣誉称号评选工作的通知

外国语学院本科生:

按照《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荣誉称号评审管理办法》(西交校学生〔2023〕1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为了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培育优良班风学风,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学校决定在2024年9月-11月期间组织开展2023-2024学年本科生荣誉称号评选工作。学院将按学校通知要求,在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学年总结鉴定和班级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评选工作。

一、学院开启批次

各学院个人荣誉称号、集体荣誉称号名额分配见附件1、附件2。

校级学生组织推荐的“优秀学生干部”“明诚奖”不占用学院名额,由党委学生工作部牵头开展校级学生组织“优秀学生干部”“明诚奖”评议和推荐工作,并将相应名额追加至学院。

二、学生(班级)申请及民主评议

(一)学生(班级)申请(9月25日—10月7日)

1. 个人荣誉评选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申请需在规定时间内由学生本人登录扬华素质网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评优管理”—“学生评优管理”模块完成(提交申请后请再次登录个人后台进行复核,确保申请提交成功)。

2. 集体荣誉评选由班级提出申请,申请需在规定时间内由班级班长本人登录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评优管理”—“学生评优管理”模块完成(提交申请后请再次登录个人后台进行复核,确保申请提交成功)。

“忠忱班集体”拟推荐班级由院评审小组在“先进班集体”拟推荐班级中评议产生,学生班级只需申请“先进班集体”即可。

(二)班级(学生组织)民主评议(10月8日—10月9日)

班级和院级学生组织的“优秀学生干部”“明诚奖”应由相应班级(学生组织)学生奖励评议小组民主评议推荐人选。

校级学生组织的“优秀学生干部”“明诚奖”应由相应学生组织学生奖励评议小组民主评议推荐人选,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汇总拟推荐人选材料后,推荐至学院学生工作组,学院学生工作组将审核拟推荐人选资格并公示。

三、学院评审

(一)学院审核:10月10日—10月18日;

(二)全院公示:10月21日—10月23日;

(三)拟推荐人选名单上报:10月24日。

四、学校评审

党委学生工作部对各学院上报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报学校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长办公会审定获奖人选名单。

五、学生报送材料清单

1. 《外国语学院参与个人荣誉评选的转专业本科生学生名单》,见附件3,仅转专业学生填写;

2. 《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个人荣誉审批表》纸质版(系统打印,按奖项分类);

3. 《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集体荣誉审批表》纸质版(系统打印,按奖项分类)。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荣誉称号评选工作在线上进行,评审结果以线上审批结果为准。

2.转专业学生在原专业参与个人荣誉称号评选。

3.校级、院级学生组织推荐“优秀学生干部”“明诚奖”,必须按要求开展民主评议,并对学生的评选资格进行审核。学生组织负责人及指导老师应在《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个人荣誉审批表》中“班级(学生组织)民主评议意见”栏签字确认。

4.同一学年内“竢实扬华奖章”“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明诚奖”不可兼得;“忠忱班集体”“先进班集体”“特色班集体”不可兼得。

5.“竢实扬华奖章”评选展示会和“忠忱班集体”评选展示会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6.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操作参考《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学生评优管理模块操作流程》,见附件4。



专项工作联系人:赵老师,办公室X30803




外国语学院学生工作组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