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全院团员:
为了进一步推动基层团组织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动员全院广大团员积极行动起来,努力投身到争做优秀团员的活动之中,为学院新的发展起点贡献力量,经院团委研究,决定在全院团员中开展团员民主评议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议目的
按照团中央“团要管团,从严治团”、《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建设纲要》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三会两制一课”实施细则》的要求,开展团员民主评议活动,是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的日常性工作,有利于进一步强化广大团员的组织意识、思想意识和纪律意识,更好地发挥团员的先进作用,也有利于进一步调动广大团员青年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推动我院共青团事业发展而奋斗。
二、评议期限
2020年4月至2021年4月
三、评议内容
按照《团章》的要求,评议团员在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发挥先进性作用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评议团员是否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观念;是否认真学习文化科学知识;是否积极参加团组织的各项活动并认真履行团员义务;是否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以身作则,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
四、评议等次
评议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等。其中,优秀等次团员数量应尽量控制在参评团员人数的30%以内。
优秀团员的主要表现为: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强,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德高尚;自觉遵守团章,模范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活动,有强烈的团员意识和荣誉感;学习成绩优秀,工作本领过硬,善于创新创造,具有艰苦奋斗精神,在本职岗位上业绩突出,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成为注册志愿者,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威信。
合格团员的主要表现为:拥护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够遵守政治纪律部和政治规矩,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能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团的纪律;能够执行团的决议,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活动;能够在学习、工作及其它社会生活中发挥积极作用;关心集体,乐于助人,热心帮助青年进步,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基本合格团员的主要表现为:在评议年度内受过警告、严重警告或撤销团内职务处分,但尚没有不合格团员的各种表现。
不合格团员的主要表现为:理想信念动摇;严重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团的组织意识淡薄,不能履行团员义务、不执行团的决议,长期无故不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活动;有违法违纪行为;道德水平低下,行为失当,造成不良影响;在评议年度内受过留团察看处分或行政处分且无明显改进。
五、评议的方法和步骤
团员民主评议以团支部为单位进行。本次团员民主评议活动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一)动员阶段
以团支部为单位,各团支部在线上认真组织本支部团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2021年全国两会精神,《团章》、《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团员和团员管理工作的意见》,提高团员民主评议的先进性作用。
(二)自我评价阶段
以团支部为单位,总结本人一年来在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的情况,认真填写“团员民主评议登记表”中的“自我评议”栏目,并于3月26日之前将团员民主评议登记表交至所在团支部。(《团员民主评议表》需用A4打印纸正反打印。)
(三)民主互评阶段(3月24日—27日)
各支部在学习、动员的基础上,按照本《通知》的要求进行民主评议,根据我院同学的实际情况,进行团支部民主评议,并于3月27日将附件2团员民主评议汇总表电子表交至各年级团总支/辅导员处。
六、评议活动要求
1.各级团组织应认真组织本次团员民主评议工作,在遵守学院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前提下,从增强团员组织意识、推进基层团组织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的高度抓紧、抓好、抓实。
2.确保评议质量。全院各级团的基层组织必须严格按本《通知》精神,认真做好评议中每一阶段的工作,检查、督促、指导评议工作的开展。本次评议工作实行“责任倒查制”,团小组长、团支部书记、分团委书记分别为相应环节的第一责任人。
3.本次评议的对象为除2020级团员以外的全体学院团员青年,包括中共预备党员、中共党员,非团员和正在发展过程中的入团积极分子不参加评议。
附件:1.团员民主评议登记表。
2.团员民主评议汇总表。
共青团西南交通大学外国语学院学院委员会
2021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