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师生:
学院获批2026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项目”,未来三年(2026—2028)将选派5名师生赴国外留学,国家留学基金委将提供往返国际旅费与留学期间生活费。2026年度第一批次派出即将开始,现将相关申请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项目名称 | 中国高铁“走出去”背景下的国别和区域人才国际化培养 |
留学单位 | 美国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英国兰卡斯特大学、英国思克莱德大学、德国维尔茨堡大学、法国里昂第二大学 |
留学身份 | 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3年派出不超过5人) |
专业大类 | 外国语言文学、中国语言文学、教育学 |
专业小类 | 英语语言文学、德语语言文学、法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翻译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高等教育学、比较文学与跨文化研究 |
2026年选派名额 | 不超过2人 |
注:兰卡斯特大学硕士联合培养为翻译硕士(MTI)双学位联合培养项目。MTI专业学生可选择“2+1”(硕士阶段第一年、第二年在西南交大外国语学院学习,第三年在兰卡斯特大学学习)或“1+1+1”(硕士阶段第一年、第三年在西南交大外国语学院学习,第二年在兰卡斯特大学学习)培养模式,在兰卡斯特学习期间需承担双方学费,完成双方培养计划并达到毕业要求后,可获得两校学位证书。进入兰卡斯特大学前,需达到兰卡斯特大学录取要求:(1)本科GPA达到75%-85% (2)研究生在读证明 (3)雅思6.5,小分不低于6(可先拿预录取后补雅思)。
二、申请条件
1.符合《202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指南》规定的申请人基本条件。
2.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政治素质优秀,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
3.获得留学单位出具的正式邀请函或录取通知书(申请人通过学院初审被录取为派出人选后,学院将协助其获取国外留学单位正式邀请函)。
4.满足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详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2514 。
5.如果国外高校要求缴纳学费,或产生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费用以外的费用,派出人员应自行承担。
6.各选派类别要求:
(1)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为3-6个月。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实际工作中取得突出业绩。其中,教学科研人员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为博士生导师,申请时应为“双一流”建设学科主要负责人、或国家级重点教学或科研项目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平台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奖励一等奖获得者等;行政管理人员应具有副司局级(含)以上行政职务。
(2)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3-12个月。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一般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一般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的要求。
(3)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a.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或外方出具的录取通知书或邀请信为准。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b.我院优秀应届本科、硕士毕业生。可根据实际情况推荐在读博士一年级学生申报。申请人应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学习、研究及工作能力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或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应届硕士毕业生、在读博士研究生应具备一定的研究能力,应届本科毕业生应达到校内免试直升研究生水平。
c.在职教师(须取得用人单位同意并按照学校现行人事管理制度办理相关手续)。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在相应工作岗位取得较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
d.国外高校或科研机构正式注册的国家公派或自费留学应届硕士毕业生(已毕业离校的学生除外)、自费留学攻读博士学位第一年的学生。须已获国内用人单位录用。
(4)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6-24个月。国内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申请时应提交国内外导师共同制定的联合培养计划。
(5)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3-12个月。国内高校全日制在读硕士研究生。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申请人应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学习、研究能力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申请时应提交中外双方联合制定的学习计划。
7.本项目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2)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3)已申报其他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4)曾获得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资助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自资格有效期到期之日起不满2年。
(5)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两年。
8.本项目申请人员必须在国外留学期间选修若干与区域国别研究相关的课程,并提交至少一份与区域国别研究相关的学术成果,且在最终研修报告中有专门内容涉及区域国别研究。
三、申请流程
1.即日起至2026年1月9日17:00,申请人准备申请材料,填写申请表(附件1)发送至邮箱313297393@qq.com。
2.2026年1月23日前,学院将组织评审小组进行面试和材料评审,确定拟推荐人选,相关信息在学院网站予以5个工作日的公示,然后将名单报送至学校国际处。
3.2026年3月9日前,学生类申请人使用校内统一账号登录学生出国(境)管理系统(int.swjtu.edu.cn)完成校内报名流程(项目搜索“2026年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项目第一批次”);教师类申请人填写《教师出国(境)研修申请表》。
4.2026年3月10日0时至21日14时,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完成CSC网报。
5.2026年3月23日中午12:00前,申请人将以下材料提交至犀浦校区3号教学楼X30806办公室:
(1)CSC申请表:最后一页需本人签名。
(2)单位推荐意见表:打印CSC 申请表时自动生成,表头部分无需填写,单位推荐意见第 1 -5 项由所在单位分管教学院领导(学生类申请人)或分管国际化院领导(教师类申请人)填写,并加盖学院公章。
6.2026年4月12日前,经公示无异议的候选人统一报送至留基委。
7.留基委对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四、人员派出与管理
1.2026年本项目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27年12月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
2. 对留学人员实行“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管理办法。有关手续办理、常见问题等请登录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阅读《出国留学人员须知》,并按要求办理。
3. 派出前,留学人员须登录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按要求签订《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须办理国家公派留学奖学金专用银行卡(办理方式详见https://www.csc.edu.cn/chuguo/s/1552);须自行办理护照、签证、《国际旅行健康证书》;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预定机票等手续。
4.留学人员自抵达留学所在国后10日内须凭《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向中国驻留学所在国使(领)馆办理报到手续,具体按照驻留学所在国使(领)馆要求办理。
5.留学人员在国外留学期间,应遵守所在国法律法规、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及《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的有关约定,自觉接受项目单位和驻外使(领)馆的指导和管理。学成后应履行回国服务义务,回国之日起三个月内应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登记回国信息。
6.本项目留学人员按期回国后,再次申请国家公派留学项目出国攻读更高层次学位或进行联合培养时,不受回国后满两年方可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的限制。
7.留学人员与获得资助有关的论文、研究项目或科研成果在成文、发表、公开时,应注明“本研究/成果/论文得到中国国家留学基金资助”。
8.留学人员如有不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指南》及本实施办法要求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违反公序良俗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违反学术道德规范情节严重等情况,在选拔录取阶段和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履行期间查证属实的,国家留学基金委有权对当事人采取退回申请、取消资格、终止资助、违约追偿等措施。
9.其它有关事宜按照国家公派留学相关规定办理。
五、联系方式
项目QQ群号:110810838,进群验证:专业-本/硕/博-姓名
电话:028-66367083 郭老师。
外国语学院
2026年1月5日